重庆大学在国内外公开选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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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学科建设,学校决定公开选聘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。热忱欢迎国内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学者报名应聘。
一、岗位职责
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。
二.任职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为人公道正派,敬业奉献精神强;
2.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,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和学科发展现状,办学思路清晰;
3.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,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能团结协作,有组织过教学科研等业务单位管理工作的经验;
4.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;
5.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2岁,两院院士不受此限。身体健康。
三、受聘待遇
根据《重庆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》、《重庆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办法》和《重庆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》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、岗位津贴和科研资助。可面议。
四、聘任期限:试用期一年,经考核合格后,正式聘期为2-3年。
五、报名及聘任程序
1.从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并填写《领导岗位应聘表》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。可通过电话、函件及电子邮件报名。报名截止时间:2006年1月12日。
2.经资格审查和考核,经学校研究后决定聘任。
3.受聘人员与学校签定《重庆大学校聘关键岗位聘任协议书》。
4.联系电话及传真:023—65102315
联系地址: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(400044)
联系人:沈 磊、黄克琼
E-mail: kqhuang@Cqu.edu.cn
5.其它未尽事宜请直接与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联系。
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
2005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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